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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化工研究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

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遵守生物化工研究中心的规章制度:

1.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、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,严格执行操作规程,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;

2.各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安全;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,做实验时要有安全措施;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,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;下班前,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、窗和不用的水、电、气路,并确保关好;

3.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,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。

4.加强四防(防火、防盗、防水、防事故);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;

5.易燃、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,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、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;废气针头要放于专门的回收盒中;实验室产生的工作废液,应妥善处理。属剧毒或强致癌物质的,必须与保卫部取得联系并统一处理,其他废液,如强酸或强碱废液应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6.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、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,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,移动电气设备,必须先切断电源。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,必须先切断电源后,方可进行检查;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,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,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;如遇火警,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,应马上报警(火警电话为119),并及时向上级报告。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;

7.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,立即采取措施,及时处理,不得隐瞒,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,并保护好现场;

8.进行有毒、有害、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,应戴好防护手套、防护镜;操作玻璃器皿时,务必使用线或皮质手套;

9.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;

10.实验室的高压气瓶应按要求存放,保持良好的通风并避免阳光直射;

11.实验室通道、门口不能堆放任何杂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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