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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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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化工研究中心实验室及仪器使用管理规定

 

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遵守生物化工研究中心的规章制度:

  实验室使用管理

1. 非生物化工研究中心教师和学生以及其他非授权人员(包括试剂仪器推销员、试剂以及气瓶运输人员),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或导师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。会客接待请在走廊茶歇区进行;

2. 新进实验室人员(包括外来进修人员)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,方能进入实验室;

3. 凡进入实验室者和仪器室者,必须换上实验服,保持实验服清洁卫生;严谨携带任何食物、饮料进入实验室和仪器室,严谨穿拖鞋进入实验室和仪器室;

4. 每天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负责关灯,关空调;并检查门窗是否关上方能离开实验室。合理利用电力及冷热空调资源,注意节俭;

5. 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。实验室内不得任意堆放杂物,废物要及时清除,临时有用的物品要堆放整齐。各实验室每周一上午8:00-8:30集体大扫除,各实验室必须安排卫生值日,负责日常卫生;

6. 各实验室指定老师负责人及学生负责人。每周值日表贴在各实验室进门处(标明负责项目),每月中心组织检查评比,作为年终考评考察;

7. 做好防事故、防火、防盗、防水等日常维护;

8. 工作结束后,废物要放入纸篓或废物箱内,保持工作台整洁;

9. 实验室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则执行,如出现违规或不负责任者,将按相关规定进行批评和处罚;

10.实验室不定期召开实验室全体成员会议,沟通及协调各方面的问题;

11. 违反实验室使用规定者,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罚,罚款作为中心活动经费;

12.中心办公室负责该规定的解释和执行。


仪器使用管理

1. 非生物化工研究中心教师和学生以及其他非授权人员(包括试剂仪器推销员、试剂以及气瓶运输人员),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仪器室;

2. 非中心人员如需使用任何仪器,必须严格按照平台要求进行登记预约并付费后方可使用,且须由管理人员进行操作,严禁非中心管理人员以外的任何人进行任何操作;

3. 实验室的设备昂贵,未经中心领导授权,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或使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;

4. 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仪器、设备的使用方法及特性,并能对仪器的安全使用隐患以及常见故障进行排查,定期检查仪器使用环境的温度、湿度、灰尘、震动、通风以及电源电压变动情况,确保仪器的正常使用条件;

5. 所有仪器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使用,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。使用后必须严格按照登记要求进行登记。因有些仪器设备必须有规定的预热时间,故需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进行预约登记,否则管理人员将不能保证实验的时间;

6. 为方便使用和规范管理,指定人员负责实验室大型仪器具体管理和培训。中心人员如需培训或有具体问题可以直接与指定人员(设备负责人)联系。

7. 新进实验室人员(包括外来进修人员)经培训合格后,得到授权方能进入实验室进行仪器操作;

8. 使用频繁的仪器使用前需进行预约。如有问题及时向管理员或具体负责人员报告。

9. 原版仪器、设备随机资料、软件一律不外借;

10.严格禁止在仪器控制电脑上进行数据处理,请将原始数据按照姓名首字母+日期+样品编号(如张三2018年5月18日测量三个样品,编号为ZS2018051801,02,03)保存于控制电脑中,操作人员自行拷贝数据在个人电脑中进行数据后期处理;严禁往控制电脑拷其他软件和文件;

11.爱护仪器设备,正确使用,做好维护保养工作。定期对仪器、设备进行检测,发现故障及时安排维修,提高设备完好率;

12.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,建立分类账,做到账物相符;

13.做好仪器设备的自检工作。保证按期检定;

14.非共享仪器除中心人员无权使用;

15.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,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直到赔偿。

16.违反实验室使用规定者,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罚,罚款作为中心活动经费;

17.中心办公室负责该规定的解释和执行。


共享仪器使用管理流程

1. 中心平台共享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,每台仪器设备必须配备设备简介、操作规程、注意事项和使用记录本;

2. 共享设备对外开放时间为工作日每周三、周五下午,其他时间不予开放;

3. 外来人员测试须至少提前三天预约,双方协商使用时间、明确收费标准,并告知中心办公室(张楷)登记预约后方为预约成功;

4. 任何非中心人员使用中心共享设备必须按中心规定进行预约,如未按标准预约,设备负责人拒绝为其测试;

5. 预约成功后须严格按照预约时间上机,设备专管人员上机操作,至414办公室找中心教师协助开机,严禁非中心管理人员以外的任何人进行任何操作;

6. 共享设备单独设置《外来人员测试使用登记本》,设备负责人须严格做好上机记录工作,包括:设备名称、开机及关机时间、测试用途及使用情况、外来人员单位及导师姓名备注,送样人员签字确认;

7. 测试结束后外来检测人员须至414办公室签字结算机时,否则认为一直在测试并计费。本实验室人员与非本实验室人员测完样品后均需及时关机并登记;

8. 设备收费标准参见《生物化工研究中心共享设备收费标准》。

9. 中心人员违规私自操作,按收费标准x3支付费用;

10.中心办公室负责该规定的解释和执行。

 

生物化工研究中心共享设备收费标准.xlsx

共享设备预约登记表.xlsx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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